Hi,欢迎来到江苏自考网!

江苏省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办理时间调整的通知

2012年05月27日来源:江苏自考网热度:

    省内转考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需重新注册当地准考证,参加报名考试。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作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出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程序

    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数据中心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二)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2016年江苏省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月18日至26日、8月18日至26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6日、8月22日至26日。

    二、转入办理

    (一)办理程序

    省教育考试院于2016年3月14日、9月12日前公布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信息。考生本人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作退回处理。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8日,9月12日至16日。

    三、过渡期工作安排

    为做好调整过渡工作,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档案转移管理”功能将于2015年12月18日关闭,请需要办理转出手续的考生根据过渡期工作安排,及时办理转出手续。2015年12月18日前的转出申请仍按现有程序办理。2015年12月31日前成绩已转入江苏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

    特此通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举报 编辑:自考网小编
    声明:如本网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致信service#91zk.net(将#改成@),我们将及时处理。

    版权申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江苏自考网(www.91zk.net)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 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QQ:,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互动
    互动交流
    互动交流
    自考网公众号
    自考网公众号
    联系客服

    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