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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17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学专业自学考试答辩报考须知

2016年11月04日来源:江苏自考网热度:

    一、报考条件

    原则上要求专业考试计划中所有课程理论考试已经全部及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不再要求“考生必须取得专科学历才能报考毕业论文答辩”。

    不再要求“论文成绩一年之内有效”,考生获得的论文成绩长期有效。

    考生早日完成学业的愿望都很迫切。考虑到从报考论文到进行答辩中间仍有半年时间,对于缺少1-2门理论课程成绩的考生,我校将酌情照顾其提前报考论文。考生在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毕业论文时,应将课程成绩情况详细说明在备注里。

    注:我校工作人员精力有限,不再接待考生对于缺少更多理论课程成绩是否可以报名毕业论文的协商电话。

    *专接本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集体)考生只能由各所属院校统一报名,不能个人申报。

    二、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次为2016年12月1日-5日),在省考试院网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论文答辩网上报名,过期不予补报。

    注意★:网上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email等信息务必准确(★非常重要),且为考生本人常用。在考生后续的答辩事宜中以此为准,如若填错责任自负。

    2、我校将于2016年12月8日在省考试院网站给出审核结果。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12月9日-11日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申诉,请发送至zxks@nju.edu.cn,过期邮件不予受理。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名称”。

    申诉材料主要为本人成绩材料的清晰图件(jpg格式,每张图件小于200KB,不超过十张),考生在邮件中可适当对成绩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必须有确实的材料证明考生已经取得足够多的理论课程成绩,否则申诉一律无效。如果发现考生伪造成绩,则当次报名无效,此后壹年内禁止再次报名论文答辩。

    3、我校将于2016年12月13日在省考试院网站对考生申诉材料给出复核结果。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在网上缴纳费用(即无法参加答辩)。仍有疑问的考生,请务必于12月13日下午5点前致电继教院自考部025-83593065说明情况。

    4、我校将于2016年12月15日下午5点前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新闻公告中公布每位通过审核考生的支付码,网址为ces.nju.edu.cn。

    5、考生请于2016年12月16日-20日在“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缴纳论文指导答辩费,网址为pay.nju.edu.cn,逾期不予补缴。考生应点击“校外用户”,通过支付码进行登录并完成在线缴费。没有开通网银的考生,可请他人代为在线缴费。

    *论文指导答辩费为200元。本次论文答辩报名以缴费为依据,凡是未缴费者,所有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

    6、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日期间,考生务必经常浏览我院主页,关注论文分配结果、了解并下载我院的论文写作要求以及具体安排。

    *我院将会根据已缴费考生信息公布论文编号和分配的指导老师联系方式(包括老师的电话、电子邮箱)。

    7、自我院公布导师及其email之日起的壹周内,考生必须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导师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论文编号+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此后考生的论文稿应直接与导师通过email交流。

    8.附件列出的选题方向仅供参考,考生可据此进一步细化或拓展选题。

    *考生如不能按时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导师电子邮箱,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9、特别提醒:

    (1)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邮箱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考生与导师未能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在公布论文分配结果一周之内主动与我院继续教育中心沟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论文写作期间变更邮箱和电话的需及时告知论文指导老师。

    (2)关于网上报名和缴费期间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025-83593065(与我院无关)。

    论文分配和写作以及论文答辩具体事宜必须登陆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栏目查看,有问题可联系我院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5-89680659;025-89680766;025-89683062

    (3)论文写作主要在2017年1月-4月20日期间完成,具体分配和写作要求务必在2017年1月2日前登陆http://public.nju.edu.cn的“招生就业”栏目查看论文分配结果。论文报到、答辩定于2017年5月13、14日进行,具体报到、答辩流程请于5月8日登陆本主页查询。

    (4)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选题和构想后期都可以更改,最终论文以提交给论文指导老师的为准。

    三、注意事项

    1、不按时撰写及修改论文的考生,如若不能正常参加论文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答辩费不予退还。

    2、已经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严禁剽窃抄袭。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因私未能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答辩具体事宜以答辩前本主页公布的流程为准。

    4、每年的5月底、12月初可在省考试院网站办理考试报名、课程免考以及毕业等事宜,具体时间请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应尽早办理,以免误事。

    四、撰写要求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字迹清楚。篇幅在5000到8000字之间。

    2、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对报名我校毕业论文答辩的自考生开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网络课件。请考生高度重视,据此掌握撰写毕业论文的各项要点。

    该课件重点介绍了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以及毕业论文构成要素和相关要求。考生应在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毕业论文答辩,没有在网上报名者不予开放网络课件。12月30日后,考生可以浏览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ces.nju.edu.cn),选择“学生学习平台”—“其它学习者”,进行该网络课件学习。用户名为考生报名自学考试时所用的身份证号码(绝大部分为18位二代证,个别为15位一代证),初始密码均为考生18位二代证的后6位。

    *论文撰写具体格式以我院论文分配时公布的要求和指导老师的要求为准。

    五、成绩查询

    每年5月25日后可以查询5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每年12月1日后可以查询11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查询方法如下:

    ①打开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网页(zxks.jseea.cn);

    ②在“考生登录”处,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与校验码,登录并进入系统;

    ③强制阅读10秒用户注册协议后,点击“我遵守”;

    ④在“信息查询”——“论文成绩查询”,即可查询毕业论文答辩的成绩;

    ⑤该系统仅显示合格(及以上)成绩,不合格的成绩不进系统;

    ⑥如果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院系联系人。

    六、其它说明

    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符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请在每年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ces.nju.edu.cn)首页新闻公告中关于学士学位申请与发放事宜的通知。

    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均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1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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