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入)办理须知
尊敬的考生:
您好!
欢迎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在您办理省际转考(转入)手续前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一、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
二、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1.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2.转入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地级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3.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三、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1.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四、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五、需要查询2015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入)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http://sdata.jseea.cn/tpl_front/homepage.html)后,直接点击“查询”即可,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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