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加强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日前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自学考试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一项全国统一考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多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各级自考机构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也应看到,随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模的逐步扩大,社会不正之风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干扰日益严重,局部地区甚至出现了大面积违纪舞弊的情况,因此,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教育部要求组织实施工作的各级自考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法制观念,加强对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要确保试卷的印制、试卷及答卷的运送和管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严禁各种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重视来信、采访工作。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考前要向社会公布省、地、县三级考试机构所设立的有关考试纪律的投诉电话,对各种违纪、舞弊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文件还公布了教育部自考办的监督举报电话:010-62514429。
为此,省考办就做好全省的统一考试工作,向各级考试机构转发了教育部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按照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对考试管理的力度,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顺利进行。省考办的监督举报电话为:025-629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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