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8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流程
一、毕业登记流程
1、网上申报:
市区及贾汪区考生,全部完成理论及实践科目考试,本科毕业生已完成论文答辩,请于5月23-28日登录http://sdata.jseea.cn,进行毕业申报,并请关注审核进度(一般一个工作日后即反馈初审结果)。最迟于5月28日前,按初审反馈信息要求,至市考办(九中A209)领取相关材料。其余县区考生同期申报,根据县考办要求进行办理,过期推迟到下次毕业。
考生在进行毕业登记时按系统要求,自行上传毕业生照片,因系统对毕业生照片质量及细节要求较高,请正确处理好照片后再上传。毕业照片用于网上注册和打印毕业证书,请考生本人对照片的质量要负责。
登录身份证为15位,现持有18位身份证的,请一定填写18位证号,系统通不过的,请在至考办办理时特别指出以修正。
关于毕业成绩登记时几个要点说明:
A、有多个准考证的考生,请用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进行“毕业申报”,毕业成绩分布在多个准考证上的,请在相应的登记页面选择相关的准考证号,并“确认所选准考证”,系统将自动调出相关成绩
B、因考试计划的变更,会有新旧计划课程的替换关系,如果系统已自动调出成绩,考生不需要在列表中人工重复录入相关科目成绩,只要确认实际考试通过的科目成绩即可。
C、外省转入或其他未自动调入的成绩,才需要页面相应列表中补充完整.其中,用计算机证书代替的科目,成绩填写为"免".
D、实践或论文成绩未自动调入的,需要按成绩单如实填写.
E、个别参加自考历史长久的考生,会出现系统无法识别的旧计划成绩,可按页面的提示,选择此项成绩能替代的课程,并确认,选择时请逐个科目选择替代。科目替代关系应该有考试计划为依据。
2、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网上申报结束后,按查询的初审反馈信息,持所有相关准考证原件,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可以代领,但必须持相关准考证原件,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因系统限定,无法办理)。县区考生按各县区要求进行。
3、准备相关材料
领取的毕业登记表背面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并签名;单位鉴定一栏,机关事业单位考生,由科级以上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各类企业工作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或单位公章;待业人员盖街道办事处(不是社区或居委会)或乡政府章。
4、提交材料:完成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后,于5月28日前将材料上交市考办。
二、考生需上交的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考办打印的原件,复印件无效):需要完成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并在正面右下角签字确认。
2、准考证:所有本省内的与毕业成绩相关的自学考试准考证。
3、历史遗留的纸质免考审批表,包括首页及复印件附件,都需要上交。通过网络办理,系统中能查询到免考成绩的不需要上交免考材料。
4、实践考核成绩单:如专业设置中有实践要求的,网上考籍中能查到成绩者,不需提供。查询不到的,需提交相关的材料。
5、转考材料:如有从外省转入的成绩,需提供转考材料。
6、物流管理、餐饮管理等专业用证书考试成绩代替相关科目的,请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即返还考生本人)
7、用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免考相关科目的,提供证书原件,不是在江苏省内获得的证书,上交材料时请特别批出。(原件当场审核后即返还考生本人)
8、教育实习鉴定表:省第二师范学院主考的教育师类各专业,南师大主考的“小学教育(本)”“学前教育(本)”,需提供统一格式的、不少于6周的实习鉴定表,实习鉴定表在当地自考办领取。
9、在报名参加自考的考试期间,考生姓名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具有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10、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15位身份证号正常升为18位(加19及尾数)的不需要证明。
11、前学历(专科毕业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与现有姓名或身份证号不同的本科考生,除提供9或10条所列的证明外,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12、凡前学历(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的毕业生,(资格审核状态一般为“未通过”)需要抓紧办理前学历的“学历认证”,否则本次将无法办理毕业。
另:各类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高校毕业证书,如果高校毕业证书签署日期为6月30日(含)前,且能保证毕业证书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可按上述流程进行毕业申报,否则,只能推迟到下次办理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