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取消自考学位网上申请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学位网上注册要求,学位电子注册照片应和毕业证书注册照片一致。从本次学位申请开始,我校直接调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本科毕业电子照片,不再开通网上申报。请符合学位条件的2018年6月自考本科毕业生于2018年9月27日(周四9:00-11:30;13:30-16:00)到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5号楼107室——位于校园内500号楼和700号楼之间)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复印件);
④免冠正面照片(小二寸)两张(必须与自考毕业证书同底版),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所学专业和身份证号;
⑤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
注意事项: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在毕业后规定的时间向我校申请,逾期一律不补授。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