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课桌左(右)上角,以便验核。
四、在开始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上的笔迹采集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内容的,当科考试成绩无效,并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在答题卡上答题,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六、答题卡选择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非选择题部分只允许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考生答题时必须分别在“大题号区”、“小题号区”注明相应题号。大题号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一、二等,小题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31、32等。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非选择题答案写在答题区域(矩形边框)以外(包括试卷和草稿纸上),一律无效。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和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交换试卷、答题卡,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或答题卡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和答题卡收齐,并清点无误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禁区内逗留和谈论。考生如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