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督查
近日,校纪委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赴科技处、财务处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督查。
督查组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孟新担任组长,纪委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党风廉政监督员以及纪委办和审计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孟新专门主持召开了督查组工作会以及由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教师代表和科研秘书参加的座谈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完善督查工作方案及观测点。督查组通过听取被督查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汇报、调阅有关资料、开展相关人员个别访谈等方式,重点检查权力清单梳理、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情况以及教育部科研经费检查组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内容。财务处和科技处通过梳理自查,查找出科研经费管理廉政风险点30个,制定防控措施52条,完成了教育部科研经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20条。督查组对被督查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认真检查,提出意见及建议。纪委办将形成反馈意见,并对被督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科研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督查是继去年对招生录取和采购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后开展的又一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再监督再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能力和水平。学校将在2020年实现对七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覆盖,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不断推进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