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9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补充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自2019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将相关人员参加我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考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报考要求
1.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时间:1月15日-18日,18日截止到16时;现场审核时间:1月18日-19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1月20日24时。
2.考生应选择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所在地级市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级市考区为应试(确认)考区,在我省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也可选择学籍所在地级市考区为应试(确认)考区。
三、现场审核要求
1.选择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所在考区的考生现场审核需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具有内地(大陆)高校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页。在其他地区获得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我省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需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2.选择工作单位所在考区的考生现场审核需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具有内地(大陆)高校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页。在其他地区获得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与报考地的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选择学籍(仅限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所在地级市考区的考生需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信网(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报考要求请参照《江苏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内容。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