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大成为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近日,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共建南京大学等13所“双一流”高校的意见》(教高〔2018〕9号),决定共同推进包括我校在内的13所在苏高校“双一流”建设。
根据共建意见,教育部将给予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支持我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支持我校稳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主要用于支持建设“林业工程”一流学科及其支撑学科招生,并对我校推免生名额给予统筹支持;支持将我校发展建设纳入教育部相关整体规划,在申报重大科研平台、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等方面,适用教育部直属高校同类标准;支持我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科研体制、人事制度、薪酬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实现关键环节突破,为全国深化高等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先进经验。江苏省将“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改革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我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支持我校围绕主干学科,强化办学特色,建设一流学科,扩大国际影响力,带动我校进入世界农林高校前列。
我校将以部省共建“双一流”高校为契机,不断深化内涵建设,推进综合改革,创新机制体制,不断增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的能力,争取早日建成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特色大学;结合国家战略和江苏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产出重大原创性成果,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适应新时代需求的高质量专业特色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