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我校自考工作安排,定于2019年6月24日启动2019年度“数控加工与模具设计”专业社会考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2018年12月及2019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符合《南京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6月修订)》(南工教[2019]154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均可向我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申请授予南京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时(学分),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3.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自考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5.毕业设计(论文)须一次性答辩通过且成绩达到中及以上。
6.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高等教育本科段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70分及以上。
7.学士学位应于学生毕业当年申请和授予。
8.2018年12月30日后毕业的学生,符合《南京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6月修订)》(南工教[2019]154号)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可按照文件中的工作程序,向我校提交授予申请。2018年6月30日以前的毕业生的学位申请与审核,应按照学生毕业当时的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执行,不得按照2019年6月修订后的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补办学位授予申请。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在群里下载),按照要求填写,单位盖章处需要所在单位盖章。
2.《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有成绩并盖有省、市考试院及主考学校三个毕业审核专用章页面的复印件。
3.“外语情况”栏目中按四级英语成绩达到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时应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注明考试日期);采用四级英语成绩办理课程免考的毕业生需交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英语(二)成绩60分(需注明考试日期)。
4.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将QQ号、微信号、邮箱地址一并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
5.毕业生近期正面证件纸质照片两张(2寸蓝底),其中一张贴申请表右上角照片处,另一张的反面写上姓名后将一角粘贴在申请表的右下角,纸质照片与电子照片必须一致,电子照片发张曦老师邮箱1344299867@qq.com(照片大小10K,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三、材料递交时间、方式及地点
1.申报材料递交时间。申请时间从6月24日开始到8月20日之前结束。
2.材料递交方式。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采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用EMS、顺丰快递寄件,如8月份寄出请用EMS邮寄)。
3.材料邮寄地点。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邮编:210013)。
4.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南京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张曦老师收,联系电话:13337809590。
5.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主考学校应收取评审费200元/人,领取证书时缴费(我校可提供学位证书封面,工本费8.5元/本,学生自愿购买)。
附件社会考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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