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
我校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请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ces.nju.edu.cn)相关通知。
根据《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南字发[2017]213号)的有关精神,从2018年起,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对于英语的要求执行以下四个条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1、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取得70分(及以上)成绩。
①要求参加自考课程考试的时间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之前,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②自考本科段其它外语课程(日语、法语、俄语)成绩可参照执行。
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①要求英语专业毕业证书落款时间在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之前。
②其它外语专业(日语、法语、俄语)毕业证书可参照执行。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考试(含听力)成绩合格。
①要求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时间在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之前六年以内。
②仅认可2018年1月1日之后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取得的成绩。
③PETS4、PETS5考试成绩合格可参照执行。
4、参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成绩,自考试之日起六年内有效。
②我校自考生从办理“00015英语(二)”免考手续开始,到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之后的壹年时间内为止,可以在南京大学报名参加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不符合上述时间要求的考生,不再接受报名考试。
③根据省学位办的通知,从2019年起江苏省不再单独组织全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即2018年11月将是最后一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