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专接本”招生简章(2)

三、“专接本”招生专业和考试计划
(一)护理学专业(本科)
说明: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可免考《英语(二)》课程、获得全国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课程。
(二)药学专业(本科)
说明: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可免考《英语(二)》课程、获得全国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课程。
四、招生对象
列入国家计划,经省、市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三年制专科和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的规定学制最后一年的在籍学生;报考专业须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学制及学习地点
自学考试“专接本”学制两年,在原专科院校进行全日制学习。
六、学籍和考籍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入学条件审查合格后即可缴费注册取得“专接本”学籍;通过考试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即可取得由省考办建立的自学考试考籍。
七、课程理论考试、实践考核
“专接本”考生的课程理论考试由专科学校统一向所在市自考办报名,实践考核安排在专科学校进行,由我校安排指导老师到专科学校进行实践考核督导。
八、毕业和学位
毕业条件:考生学完“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护理学专业考生须获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者),颁发由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与我校合署,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学位条件:考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按规定要求向我校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学位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英语(二)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2、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3、护理学专业实践操作考核80分以上,药学专业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以上。
九、就业
学生“专接本”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后,发给与普通本科具有同等效用的就业报到证。
十、学费
“专接本”教育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
咨询电话:南京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025-86862873。